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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印发的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39号)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40号)相关规定及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(2024)30号),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。具体评审办法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. 我校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,不含大一年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、停学后复学第一年者;

2. 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
3.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4. 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
5. 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,能积极参与国家、省市各级主管单位及学校组办的各类学生活动。

二、奖项及金额

1.港澳及华侨本科生:

一等奖6000元,名额1名

二等奖5000元,名额3名

三等奖4000元,名额4名

2.台湾本科生:

三等奖4000元,名额1名

三、评审流程

1.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初审并推荐

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《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,以及《广东省教育厅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或《广东省教育厅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),表格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推荐,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办公室(东莞校区行政楼608室)。申请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7:00。

2.校级审核、公示

对外交流合作部依据本通知所列的申请条件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对港澳台侨学生综合评分由高至低进行评审推荐,最终推荐名单将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在校内办公网进行公示。

3.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最终确认名单

对外交流合作部将在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,于2024年11月5日将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。

联 系 人:宋老师  

联系电话:0769-22896369

   

广东医科大学对外交流合作部

2024年10月25日

附件1: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
附件2:广东省教育厅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

附件3:广东省教育厅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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