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印发的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39号)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7〕140号)相关规定及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(2024)30号),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。具体评审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 我校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,不含大一年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、停学后复学第一年者;
2. 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3.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4. 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5. 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,能积极参与国家、省市各级主管单位及学校组办的各类学生活动。
二、奖项及金额
1.港澳及华侨本科生:
一等奖6000元,名额1名
二等奖5000元,名额3名
三等奖4000元,名额4名
2.台湾本科生:
三等奖4000元,名额1名
三、评审流程
1.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初审并推荐
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《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,以及《广东省教育厅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或《广东省教育厅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),表格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推荐,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办公室(东莞校区行政楼608室)。申请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7:00。
2.校级审核、公示
对外交流合作部依据本通知所列的申请条件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对港澳台侨学生综合评分由高至低进行评审推荐,最终推荐名单将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在校内办公网进行公示。
3.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最终确认名单
对外交流合作部将在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,于2024年11月5日将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。
联 系 人:宋老师
联系电话:0769-22896369
广东医科大学对外交流合作部
2024年10月25日
附件1: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附件2:广东省教育厅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
附件3:广东省教育厅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